1) 現場安衛管理: 現場安衛設備檢查、環境巡察、稽核與改善危險作業。 2) 文件與法規: 製作環安衛施工計畫、整理安衛日/週報表、遵守當地環安衛法規。 3) 教育訓練: 辦理員工及包商的安全衛生訓練。 4) 包商與風險管理: 督導分包商建立安衛組織、訂定安衛守則,進行工安風險評估。 5) 異常管理: 廠區安全事故處理、空污與環工系統運轉管理與異常維護。 *本職務需長期派駐泰國春武里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