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之品管工程師。 (2) 工地在大溪區埔頂七街、慈光街、慈光一街、慈光二街包圍之基地。 (3) 材料、施工圖、施工計畫送審。 (4) 協助辦理自主檢查、完成相關文件;向監造申請查驗、安排查驗、缺失改善。 (5) 主動回報負責內容、每周參與專技會議。 (6) 製作公共工程所需文件。 (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