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 研究、分析法律問題。 2. 協助處理法律案件、撰擬書狀、研究卷證。 3. 參與律師開庭、客戶會議。 4. 其他律師交辦事項與應學習事項。 【特別條件】 1.實習期滿,經評估可優先轉受雇律師。 2.對律師工作充滿熱誠、好奇心,願意精益求精、挑戰自我。 3願意全心全力、盡心盡力幫助當事人奮戰到底。 4.具強烈求勝的企圖心,不到最後關頭永不放棄。 【注意事項】 1.本實習律師職缺將由本所副所長李秉謙律師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