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社工員 (北區中心/新北區/新北西區原家中心)-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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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 執行個案工作或家庭服務,包含開案、訪視、個案特殊狀況處遇、追蹤輔導等福利服務。
2. 辦理社區工作與團體工作,包含各項訓練、宣導活動與團體活動等方案。
3. 執行政府方案各項事務,如聯繫會議、核銷、記錄撰寫、成果報告等相關行政與服務方案
執行之配搭方式。
4. 例行性行政事務。
本職務係配合政府方案辦理,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採定期契約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