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主任/副主任(桃竹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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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 負責接案工程發包及成本預算控制。
2. 負責分項工程現場指揮,以控制工程的執行進度與施工品質。
3. 負責分包商施工之監督與評估,並預先檢查分包廠商施工前之準備工作。
4. 依據施工圖進行工程檢討與審查。
5. 控管施工進度與品質。
6. 執行分項工程及安全衛生自主檢查。
7. 負責進場物料的驗收、檢驗與堆置管理。
8. 協調工程事務與勞務。
9. 製作、整理、保存施工紀錄與文件資料。
10.審查與檢閱專案的規劃,以監控是否遵守建築、安全法規和其他章程。
11.確實填寫監工日報表,以留下詳實工程進行的記錄資料。
12.依據施工狀況向分包廠商協商提出各項建議(如:施工方式之改進、施工程序之變更、施工機具之增減、施工人員數量及素質之改善、進場材料品質之改善、工地環境之清潔衛生、施工過程之安全措施等)。
13.視狀況採取各項措施,以因應分包廠商之不良行為(不接受建議或不履行應辦事項),如:將不合格材料運離現場、撤換不合標準施工人員、重作施工不良之半成品、勒令暫時停工、更換施工廠商、中止分包合約等。
14.代表設計公司向分包廠商解釋合約內圖樣及條文說明,共同取得合約共識。
15.要求施工單位確實按圖施工以符合施工設計。
16.進行各分包廠商完成工程之驗收與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