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主任級主管(桃園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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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 與業主、承包商和設計專家討論溝通,以解決工作時程、客戶抱怨和營建相關問題。
2. 計劃、組織、指揮與結構、設施、系統、營建或維護有關工作。
3. 控管工程進度、預算與時程。
4. 規劃人力需求與現場派工,並指揮、監督。
5. 監控安全監測數據系統以符合合約與現行規範。
6. 與建築師、顧問、下包商、供應商和客戶商討合約變更或新增修正版本等相關事宜。
7. 申請營建所需的許可證明與執照。
※本公司工程單位人員享有考核獎金、工程階段獎金等制度,
經試用期考核通過轉正職後最高平均年薪可達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