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環保專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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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負責公共工程施工期間各項環境保護工作的規劃、執行與管理,依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工
程契約及環境保護計畫辦理工地巡查。主要工作包括空氣污染、營建噪音、廢棄物、水污
染、道路污染及工區環境清潔等管制作業;督導施工現場落實灑水抑塵、裸露地覆蓋、車
輛清洗、廢棄物分類及妥善清運等措施。
2.定期填寫環保自主檢查表、巡查紀錄、施工照片及相關報表,配合業主、監造單位及環保
主管機關進行查核,針對發現缺失立即追蹤改善,確保施工符合環保法規及契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