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經營/需實際執業】藥局負責藥師 / 管理藥師
Description
【工作內容】
職責說明(Job Description)藥局營運管理:擔任藥局法定負責人,負責藥局日常營運、藥事行政作業申報與管理。
處方箋調劑業務:執行健保處方箋、自費處方箋之審核、調劑與覆核。
用藥指導與諮詢:提供民眾正確的用藥衛教、保健食品諮詢、醫療器材使用說明。
管制藥品管理:依法負責管制藥品的點收、登記、申報與安全保管。
商品與庫存管理:協助藥品、保健品及醫美產品的進銷存管理、效期控管與陳列。
合規維護:確保藥局各項作業符合《藥事法》、《藥師法》及衛生福利部之相關法規。
條件要求必要資格:具備中華民國藥師證書。
經驗要求:依據法規,需具備實際調劑滿兩年以上之健保執業經驗(需可申請擔任負責藥師)。
核心特質: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服務熱忱、工作細心且有責任感。
其他條件:需全職登錄於本藥局(無兼職或掛名情事)。
薪資福利與上班時間工作時間:輪班制(依藥局營業時間排班,符合勞基法工時)。
【福利】
1.三節獎金
2.團體績效獎金
3.調劑張數獎金
4.不定時聚餐
本藥局配有『自動包藥機』,讓藥師不用煩惱處方單多!!薪資優於市場,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