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居家護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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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服從主管之領導並遵守院方之人事考勤規定。
2.秉持專業之服務態度,並與其他工作人員建立良好人際關係。
3.參與單位內舉行之會議,並提供改進單位內工作之事項。
執行臨床照顧服務:
1.秉承部門之宗旨,在護理長的指導下,執行單位內護理業務。
2.確實執行醫囑給予住民護理照顧。
3.執行各種非獨立性或獨立性護理功能,如更換管路、傷口護理、衛教指導。
4.完成健保局申報記錄及護理記錄。
維護個案安全:
1.落實執行各項安全作業規範,如辨識作業、正確護理技術作業程序及跌倒預防等。
2.落實正確洗手及感染管制作業。
教育訓練:
1.具有學習成長意願,積極主動參與在職教育。
2.協助新進人員臨床業務。
環境及財務方面:
1.協助維持單位內之紀律及整潔,儀器清潔與簡易保養,損壞應送修繕。
2.負責治療品及醫療器械衛材之使用、維護、管理與計價。
其他:
1.上級交辦事項之處理。
註:工作待遇欄位月薪為大學以上具護理師證書薪資且通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