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中心(光復)-總務管理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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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負責機構設施維護:定期檢查各項財產保養狀況及維修、包括請款及請購作業。
2.負責機構公共安全:如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年)及消防安全管理:如:檢修並申報消防安全設備、辦理舉緊急應變、災害演練及員工消防課程訓練。
3.機構內外環境與清潔管理:查核內外清潔整齊、廢棄物及病媒與害蟲控管理(設施檢查及病媒防治紀錄)。
4.飲用水及衛生設施:水質檢測、水塔清洗、廚房設備檢查。
5.公務車輛管理及支援交通接送駕駛。
6.每月協助機構評鑑C類文件檔案管理、及報表資料統整。
7.每月查核機構環境及設備執行狀況及參與督導行政會議。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