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造主任、監造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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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監造主任:大專以上電機、機械、土木及電子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備同等學力規定資格,具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監造工程師:大專以上電機、電子、自動控制、冷凍空調、機械、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備同等學力規定資格,無經驗可。
3.具乙級相關技術士證照、職安證照佳。
4.工作內容:公家機關監造
5.工作地點:台北市
6.工作時間:比照公家機關上下班(08:30~17:30)
7.鼓勵進修考取證照,費用全額公司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