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造主任(具品管證照)-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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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本職務為專職常駐工程監造以醫院新建工程為主;因此,在人力需求方面,10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公共工程相關監造作業流程與權責關係,並具備相關圖面與文書處理技能。並
1.取得公共工程委員會品管人員證明(土建品管並回訓合格)
2.建築、土木或機電相關科系畢業。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工程監造、督導施工品質。
2、橫向、縱向溝通協調,討論及解決如工作程序和建築問題等事務。
3、審查與檢閱專案的規劃,以監控是否遵守建築、安全法規和其他章程。
4、預先檢查分包廠商施工前之準備工作。
5、確實填寫監工日報表,以留下詳實工程進行的記錄資料。
6、進行進場材料品質之點收、存放、使用查驗及結算。
7、依據施工狀況向分包廠商協商提出各項建議(如:施工方式之改進、施工程序之變更、施工機具之增減、施工人員數量及素質之改善、進場材料品質之改善、工地環境之清潔衛生、施工過程之安全措施等)。
8、代表設計公司向分包廠商解釋合約內圖樣及條文說明,共同取得合約共識。
9、要求施工單位確實按圖施工以符合施工設計。
10、進行各分包廠商完成工程之驗收與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