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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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本事務所承接建築案大致以「公共工程為主、私人工程為輔」為原則,新進設計師相關工作內容如下:
⁂專案設計師:
專責承辦的建築專案,由建築師視情況擇案派任。
⁂設計助理:
階段性專案配合特定設計師專案執行,必要時機動支援其他設計事務。
附註:
1-實際工作分配由建築師/主管視情況指派。
2-設計工作每完成特定階段將分發績效獎金。
3-設計師視情況需出差(通常為當天來回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