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土木工程-工地主任(有證照,具實務經驗)-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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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大部分工地地點在苗栗(各區域皆有工地、公司提供公務車通勤)
1、需具備與業主(如公路局、高公局、地方交通局)、監造單位及分包廠商溝通協調之實務經驗。
2、控管工程的執行進度與施工品質監督,施工進度工程檢討與改善。
3、具圖說審查計算及執行能力。
4、協調工地事務、自主查驗、施工進度控管、施工圖說檢視及工序調度能力,能獨立解決現場技術與界面衝突。
5、具備填報施工日誌、協助變更設計之能力,並能編寫或配合修正施工計畫書、交通維持計畫(交維計畫)者佳。
6、具備道路拓寬、橋樑工程、隧道、路基路面或地下管線等交通土木工程現場管理經驗。
7、具備土木工程案場現場經驗,且擔任工地主任或實質案場主管經驗3年以上(曾負責公共工程者優先錄取)。
8、具施工管理經驗及需持有內政部營建署核發之「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且需在有效期限內或已完成回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