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部約用職能治療師
Description
機關名稱: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徵才單位:精神部
職稱:契約職能治療師
名額:1人 (得依需要列備取1名,儲備期限3個月)
上網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招聘進用為止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條件1與2:
1. 公私立大專以上職能治療科系畢業且具有職能治療師證書。
2.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3.應屆畢業可,需進行2年期新進職能治療師訓練(PGY)。
4.能獨立作業,具團隊合作精神、責任感、品行端正、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機動性高。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6.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工作項目
1.從事心理職能治療評估(含ICF鑑定)、治療團體、特殊節慶大型活動規劃及帶領、社區交流競賽、工作訓練、長照據點活動 帶領……等。
2.職能治療紀錄書寫、行政業務、教育訓練、其他交辦事項。
3.大專實習學生教學、具臨床教師資格者須指導PGY學員和教學。
4.配合院部規劃參與品質標章計畫撰寫,如SNQ、健康典範醫院、、等。
5.臨床研究。
工作地址 嘉義分院:嘉義市西區世賢路二段600號
薪資範圍:依本院之規定新台幣47,450元(不含獎勵金,試用期3個月無獎勵金)
甄試時程
1. 甄試方式:面試50%、筆試50%,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2. 考試科目範圍:心理職能治療學及職能治療技術學。
3. 甄試時間及地點:初審合格者以電子信件通知筆試及面試日期,審核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4. 預定到職日期115年1月5日。
聯絡方式
1.履歷表(含自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經歷證件(未有工作經驗者附上在校成績單)或相關證照以電子信件寄送報名。
(1) 聯絡人:蔡德南職能治療師
(2) 聨絡電話:05-2359630轉6573
(3) 電子信箱:e-mail至imok1970@yahoo.com.tw
2.經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考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4.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遞補。
5.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備註
1.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2.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