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督導員(觀音、新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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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善護沐怡有限公司附設桃園市私立元春居家長照機構
1. 居家服務派案、溝通及協調。
2. 個案照顧計畫擬定、執行分析與檢討。
3. 個案異動評估及家屬溝通連絡 。
4. 個案所需資源協調與轉介。
5. 相關評鑑、督考事項落實與執行。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具社會工作師資格。
2. 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或完成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居家服務督導模組課程,並取得修業證書。
4.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長期照顧或相關科、組畢業;或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教保員及訓練員訓練結業證明書,且具有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居家服務督導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