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督導員(平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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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制定和更新個別化的居家照護計畫。
•指導和培訓居家照護人員,提升服務品質。
•與個案及其家屬保持良好溝通,處理意見與建議。
•定期檢查服務品質,確保符合標準,提升客戶滿意。
證照:就職前需要先取得長照人員Level 1結訓證書 或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
居家服務督導員應具下列任一資格: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 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系畢業。
3. 專科以上學校,非屬上述相關科系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一年以上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 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 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6. 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