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員
Description
依照個案照顧計畫及核定服務項目,提供居家長期照顧服務,包含:
基本身體清潔(床上擦澡、洗頭)、基本日常照顧(翻身、移位、刷牙洗臉、穿脫衣物、如廁、更換尿片、剪指甲等)、測量生命徵象、協助進食或管灌餵食、餐食照顧(備餐)、沐浴洗頭、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陪同外出(含復健、洗腎)、陪同就醫、家務協助、代購或代領或代送、陪伴服務、居家喘息及居家短期照顧服務等。
【薪資及相關加給】
1.AA碼獎金:AA03~AA07依實際核付金額50%分配,AA11依實際核付金額全額發給。
2.偏鄉服務加給:依政府實際核付金額及相關規定辦理。
3.交通轉場工資:依居服系統轉場時間,按法定時薪計算。
4.其他工作獎金及相關福利依公司制度辦理。
【政府照顧服務就業獎勵】
符合勞動部「照顧服務就業獎勵」申請資格者,可依規定申請政府核發之就業獎勵,最長18個月,累計最高新臺幣108,000元。
第1~6個月:每月5,000元。
第7~12個月:每月6,000元。
第13~18個月:每月7,000元。
※ 本項為政府就業獎勵,非本公司薪資或獎金,須符合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及相關申請資格,實際核發依主管機關審核結果及現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