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輔班老師
Description
工作願景:
清新單純的工作環境
溫暖有愛的工作氣氛
擁抱孩子的無價回饋
天真自然的生命本質
工作基本內容:
國小三,四,五,六年級下課後業指導,依年級與學校分班,專業並單純,營造尊重與快樂的工作環境,享受和孩子一起快樂,單純的成長與生活
歡迎加入快樂,愛,包容,關懷的工作環境,告別打孩子罵孩子的日子!重新找回教育的熱情與快樂.
*前三年保證每年加薪至少3%*
聘用程序:
1.檢閱應徵者資料
2.面談
3.體驗工作週(五天,可隨時離職)
4.試用期一個月(可隨時離職,有勞,健保,基本薪資)
5.正式聘用(簽訂工作約定書,享勞,健保,月薪依試用期間工作表現確定,自願申請離職前一個月應提出申請,違反者應賠償1萬元)
注意事項:
1.依據青少年福利法規定,任職於安親班者,應出具刑事犯罪證明,不得有性侵或違反青少年福利相關法規記錄。
2.依據青少年福利法規定,任職於安親班者,不得有法定傳染性疾病,並應出具體檢證明。
安親班及課輔班老師薪資規範
一、薪資內涵項目說明:
1.政府規定的基本薪資。
2.在師生比1:25的配置下,老師最高可以達到月薪40000元。
3.服務年資加給:
(1)本中心服務每年年資加薪500元。
(2)其他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每年年資加薪300元,但須提出工作證明,並最多以十年為認可上限。
(3)扣除104-110政府提高基本薪資總額3900元。
(4)前3項總額若為負數,則以0元計算。
4.扣薪:依下列第四項之事由扣薪。
5.薪資總額:以上1-4項加起來之總額,即為得領取之薪資。
二、超額津貼:
計算方式:班級人數自第16人起,每多一人每月津貼500元,但同一名學生當月請假天數超過當月應到班天數1/3(含)以上時,該生之超額津貼以實際到班天數/整月應到班天數,比例計算發給。
三、提前申請離職及解聘時薪資發給約定:
本於對孩子與教育工作的尊重,應於離職日前30提出,以便有充分時間聘用新老師,若未遵守此約定,離職前最後一次薪資,僅給付基本薪資,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致解聘者,亦同。
四、其他現金給予福利:
1.年終獎金:(另行公佈,但不會少於現行金額)
2.端午節禮金:600元。
3.中秋節禮金:600元。
4.教師節利金:1000元。
5.生日禮金:1000元。
以上2-5項,需到職滿一年以上,方可領取,已滿半年未滿一年者,可領取一半金額。若因政府因素停班達一個月以上時,除教師節禮金外,自恢復上班日起一年內,不予發放。若因政府因素停班達二個月以上時,次年年終獎金減半發給。
五、加薪事項:
1.必加薪事項:於本中心服務,有合格證照老師每滿一年加薪500元,無合格證照老師每年加薪300元,但若政府有調整基本薪資時,則以扣除基本薪資後之剩餘金額,為加薪金額。
2.超額加薪事項:符合以下標準者,可獲超額加薪。
工作盡責認真
態度樂觀積極
服務家長滿意
孩子快樂認同
作業成績穩定
續讀百分之百
其他優良事項
六、特別獎勵事項:
分享教學經驗
熱心協助同事
班級經營完善
成績穩定進步
介紹新生就讀:介紹幼兒園新生獎勵金1000元,介紹安親班新生獎勵金500元。
正音班課程結束,全部學生都續讀安親班,正音班老師可領獎勵金10000元,僅流失一人可領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