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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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職安衛相關工作
2.公共安全申報,廠內危險性物品申報
3.消防設備定期檢查申報,自衛消防編組,滅火器更新等
4.環境相關事項申報
5.主管交辦事項
6.協助建立職安衛管理系統及推動運作。
7.負責協助、督導各區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為,降低職災風險。
8.制訂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計畫及標準程序等,並加以推動、執行。
9.辦理職業安全衛生之各項教育訓練及其他環安衛法規相關配合事項。
10.參與外部單位舉辦之職安衛會議或研習活動。
11.辦理各工地安衛設備檢查、現場巡察或安衛稽核,並輔導施工單位或協力商進行改善。
需有職業安全(衛生)甲級管理師證照,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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