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18-兒少發展暨心智行為科 研究醫師與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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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甄選資格條件:
●兒少發展暨心智行為科研究醫師:已領有兒專醫師執照,願意接受小兒神經科專科醫師訓練者。
●兒少發展暨心智行為科主治醫師:已領有兒專醫師及小兒神經專科醫師執照或兒童青少年精神次專科執照,或有復健科醫師資歷者。
●對於兒童及青少年發展、遲緩、聯評與相關臨床服務有熱忱與積極投入之意願為佳。
甄選資格條件:
●兒少發展暨心智行為科研究醫師:已領有兒專醫師執照,願意接受小兒神經科專科醫師訓練者。
●兒少發展暨心智行為科主治醫師:已領有兒專醫師及小兒神經專科醫師執照或兒童青少年精神次專科執照,或有復健科醫師資歷者。
●對於兒童及青少年發展、遲緩、聯評與相關臨床服務有熱忱與積極投入之意願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