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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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 配合醫師共同完成門診病患之診療服務。
2. 提供病患健康諮詢服務。
3. 診療醫令輸入電腦。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各科門診跟診(依據護理長安排跟診科別,交叉訓練)
留任獎勵發放原則:平均每月2000元,第1.2.3月獎金共6,000元,於4月5日合併薪資發放;第4.5.6月獎金共6,000元,於7月5日合併薪資發放; 第7.8.9.10.11.12月獎金共12,000元,於隔年元月5日合併薪資發放,若發放日已離職者,不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