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社宅行政人員(近苖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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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管理、督導派駐本服務人員,並應受本公司指揮。
2.統籌住宅各項公共事項管理事宜。
3.受理住宅行政事務管理服務曁相關檢修通報服務,與社區住戶溝通協調相關事務。
4.督導交接公共設施、設備及操作使用維護等相關作業。
5.督導、辦理物業管理服務內容並執行社區巡檢,每日巡視社會住宅案場,並確認服務中心已完成工作事項、代辦事項及進度追蹤並納入工作日誌回報。
6.緊急入、突發事故之處理。
7.辦理籌備期點交、招租等階段作業。
8.處理水、電、瓦斯費計費與分算,協助財務相關事項處理。
9.辦理住戶進住退租點交房屋及協助報修服務。
10.處理郵務相關事務。
11.住戶訪視及設備清點紀錄,協助高關懷住戶連結社福資源。
12.住户住及退租配合事項。
13.社區相關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事務處理。
14.辦理住戶租金帳元相關事宜。
15.社區財務管理及租金催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