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監造人員-北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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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熟悉公共工程監造相關業務。
2.熟悉公共工程查核業務。
3.與所有人、施工廠商及業主共同商量,討論及解決如工作程序、抗議和建築問題等事務。
4.審查與檢閱專案的規劃,以監控是否遵守建築、安全法規和其他章程。
5.依據施工圖進行工程檢討與審查。
6.控管施工進度與品質。
7. 搜集勞工安全衛生案例與法規,並依據企業政策制訂定勞工安全衛生作業計畫。
8. 建立勞工安全衛生作業流程、規章及表單或通報系統。
9. 處理突發之勞工安全衛生事宜。
10. 教育所屬勞工安全衛生相關知識及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