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病理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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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資格條件
1.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各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須備畢業證書及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證書。
2. 經歷:完成教學醫院專科醫師訓練並取得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證書。
3.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加總分5%,惟須經本院評定具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予僱用。
4.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5. 依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甄選成績相同者,以榮民為優先、榮眷次之(需檢附身分證明)。
※工作項目:
- 外科病理診斷
- 細胞病理診斷
- 冰凍切片診斷服務
- 參與教學、研究及品質管理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屏東榮民總醫院 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招募名額:2名。
※薪資待遇及福利
- 工作量合理、薪資佳具保障薪,並享有績效及相關獎勵制度。
- 榮民總醫院體系,制度完善,具公職任用及升遷發展機會。
- 支持進修、研究計畫申請及學術發展
- 享有榮總體系完整福利制度及退休保障。
- 工作環境穩定,兼顧專業成長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