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文商標法務專員
Posted Updated 1
view
Description
◆工作內容:
(1)商標申請及答辯。
◆資格條件:
(1)法律系畢;
(2)一年以上商標申請及答辯處理經驗;
(3)諳日文讀寫,取得日本語能力試驗(N2以上)資格者;
(4)屬於靜態之工作類型,適合安於靜態工作環境、個性細心者;
(5)曾於日本留學、工作者優先錄用。
◆福利制度
(1)三節獎金:年終獎金至少兩個月全薪(以當年度12月之薪資為基準),服務滿三年以上者,中秋、端午各有半個月以上資深獎勵金(未滿三年者各有6000獎勵金);
(2)教育訓練制度:鼓勵不斷的學習及自我成長,創造活潑的學習環境;配合個人的長短期生涯規劃,提供完善的教育訓練制度,包括內訓及外訓;
(3)週休二日(週一至週五,一天上班8小時,不需加班); 除享勞基法規定之特休假外,另享有五一勞動節之彈性補休;
(4)每兩年舉辦一次兩天一夜國內旅遊及一次國外旅遊(國外旅遊參加者補助20000,不參加者補助12000);
(5)每兩年辦一次健檢;
(6)慶生會、生日禮金1000,尾牙至少有7000獎勵金;
(7)每年有兩次調薪機會;
(8)保險:勞保、健保、團保、海外出差平安保險、意外及醫療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