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維修人員(工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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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一般水電基礎維修。
2.通電機原理。
3.略通冷氣、冰箱維修、保養及管理。
4.公司各單位(含門市、廚房、央廠)設備維修或評估送修。
5.能獨立依各維修作業與安全標準,執行設備巡檢與保養、維修。
6.能提供維修零配件與耗材或相關廠商資訊供公司詢比議參考。
7.能與配合廠商間連絡與協調修繕、工程與後續請款的整理。
8.定期保養檢驗及維修各類電子產品或設備。
9.主管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