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律師
Description
【工作待遇】
1.經常薪資月薪55,000 -80,000元(依能力、經歷調整)。
2.年終獎金(依結案數量計算及工作態度(主動、積極),金額至少月薪1個月)。
3.試用期3月。
4.通過試用後,依工作表現,每季得領取工作獎金
【工作內容】
1.處理民、刑事案件、行政訴訟及非訟相關案件。
2.法律問題研究、分析及與當事人法律諮詢、開會。
3.開庭。
4.撰擬書狀、合約,準備各式法律相關文件。
5.其他主持律師交辦事項。
【公司與福利介紹】
1.勞保、健保、勞退。
2.週休二日、特休,其他條件均等於或優於勞基法規定。
3.本所目前有3-4位律師,由所長主持案件討論,每位律師承辦案件量不多,不用擔心單兵作戰,若您晚上有陪家人共進晚餐需求,準時早上、下班為本事務所常態。
*本職務須具備律師資格,無證照者請勿投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