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律師(桃園所)
Description
1.研究法律理論、原理及其相關特殊法律或法院判決。
2.撰寫書狀、律師函、存證信函、法律文件。
3.協助妥託人從事法律問題分析及諮詢、參與會議。
4.出庭、陪偵及調解等訴訟及非訟案件。
5.審閱或撰擬各式契約。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研究法律理論、原理及其相關特殊法律或法院判決。
2.撰寫書狀、律師函、存證信函、法律文件。
3.協助妥託人從事法律問題分析及諮詢、參與會議。
4.出庭、陪偵及調解等訴訟及非訟案件。
5.審閱或撰擬各式契約。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