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_社會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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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好心安會所位於彰化芳苑的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簡稱精障會所)。我們以「夥伴關係」為核心,協助社區內精障朋友(會員)透過參與工作日、同儕支持與社區活動等,建立自信並穩定的日常生活。
1.評估個案及記錄
2.活動辦理及個案討論
3.配合政府計畫或方案執行並核銷
4.社區倡議與共融
5.執行主管交辦事項
【專業條件】
1.具社工師或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
2.非屬社會工作之專任專業人員:大學院校以上心理、特殊教育、諮商輔導、
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語言治療、護理等相關科系(組)畢業之專業
人員。
3.有一年以上身心障礙領域工作經驗為佳,精神障礙經驗更佳。
4.具機車駕照和交通工具,另具自小客車駕照更佳。
5.樂意和精神康復者及其家人發展平權的夥伴關係,並且共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