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747)
Description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
(四) 領有牙醫師證書。
(五) 具國內醫策會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師資資格。
四、工作項目:
(一) 牙科病患之診斷及治療
(二) 牙科門診手術之處理
(三) 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四) 牙科口腔衛生指導事項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 自選專業專題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口腔醫學科,連絡電話02-23889595分機2304,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2月28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 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
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5)必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國內醫策會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影本1份。
(6)專案報告影本1份。
(7)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