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30491)
Description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具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 具國內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題報告(題目:兒科相關疾病)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6556;
聯絡人廖小姐。
八、備註事項:
(一)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
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各1份。
5.國內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6.其他自行繳附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
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
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
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
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