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人員(近南港展覽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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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負責初生滿一月至未滿三歲的嬰幼兒,提供幼童的日常生活照護與安排適合幼兒身心發展的各種學習活動:
- 實施教保活動。
- 班級教保、衛保活動執行與紀錄。
- 實施班級親師溝通與親職教育。
- 負責班級情境佈置與維護,定時維護班級內外清潔。
- 配合中心辦理或參與各項研習、活動與會議。
- 配合行政規劃相關事務及勤務。
- 主任交辦之事情
負責初生滿一月至未滿三歲的嬰幼兒,提供幼童的日常生活照護與安排適合幼兒身心發展的各種學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