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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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工作職責:
1. 負責授課國高中中部各年級英文科目,制定教學計劃和授課計劃。
2. 設計和實施英文學科相關的課外活動,如演講、辯辯等。
3. 參加教學研會議,與其他教師共同提升教學質量。
4. 評估學生的英文學習成果,提供學習建議和輔導。
5. 遵守學校規校紀,落實學校方針對教師的各項要求。
資格要求:
1. 具備大學以上學位,主修英文相關科系。
2. 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及教學熱忱。
3. 能熟練使用電腦教學工具及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