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用家醫科主治醫師-龍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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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門診、住院病人診療、居家醫療等相關業務。
2.團體健檢、高級健檢相關業務。
3.需參與安寧病房值班。
4.合作外展單位之醫療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各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證照:醫師證書及家庭醫學科或一般內科專科證書。
3.經歷:具相關臨床醫療業務經驗者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 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醫院需要執行工作職務調整者。
6.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