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員(團體家屋_聖仁_失智症照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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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執行團體家屋收托長輩生活照顧(協助起身、移位、如廁與個人清潔維護…);帶領長輩參與活動(如:健康操、動靜態活動);填報照顧日誌;協助就醫服務與環境清潔。
2.本職務需具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3.可吃苦耐勞、重紀律者並可適應團體生活者。
4. 上班時間-需輪班:08:00-20:00 (內含2小時休息時間)、20:00-08:00 (內含2小時休息時間)。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6.應徵本職缺請先了解基金會服務內容,基金會網址http://www.solc.org.tw/
註:工作待遇欄位月薪為不限學歷薪資且通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