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秘書(花蓮分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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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執行法規、章程所定事項。
2.行董事會決議。
3.承及執行長及分會會長之命監督指揮所屬職員推行會務及處理業務:審查法律扶助案件、法律扶助業務控管、申訴案件處理、宣導及法治教育、管理分會總務財會與人事事項。
4.其他依職權應辦事項。
※本會依規定有敘薪標準,就相關年資、學歷、證照認列計算,詳情請參官網相關辦法。https://www.laf.org.tw/law-detail/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