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部國文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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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 參與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校務之工作。
2. 溝通協調能力佳,親師互動能力佳,並能與他人團隊合作。
3. 具有教學服務熱忱及教育愛、工作負責盡職、用心、有責任感。
4.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
1. 參與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校務之工作。
2. 溝通協調能力佳,親師互動能力佳,並能與他人團隊合作。
3. 具有教學服務熱忱及教育愛、工作負責盡職、用心、有責任感。
4.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