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部生活科技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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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1. 擔任生活科技教學相關事務工作。
2. 參與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校務之工作。
3. 溝通協調能力佳,親師互動能力佳,並能與他人團隊合作。
4. 具有教學服務熱忱及教育愛、工作負責盡職、用心、有責任感。
5.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
1. 擔任生活科技教學相關事務工作。
2. 參與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校務之工作。
3. 溝通協調能力佳,親師互動能力佳,並能與他人團隊合作。
4. 具有教學服務熱忱及教育愛、工作負責盡職、用心、有責任感。
5.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