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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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復健科、麻醉、急診醫學、兒、肝膽腸胃、身心、感染、胸腔內、新陳代謝、神經內、老年醫學科】臨床相關醫療業務;判斷檢查及檢驗結果,作適當之診斷、治療,並開設處方箋 。
資格條件:
1. 學歷:國內外各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2. 經歷:具復健、麻醉、急診醫學、兒、肝膽腸胃、精神、感染、胸腔內、胸腔暨重症、神經內、新陳代謝、老年醫學科等專科醫師證書。
3.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擇優錄用。
4. 薪酬條件優渥(面談)另有業績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