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營繕事務組組長(專任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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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一、職稱
營繕事務組 組長(專任行政人員)
二、主要工作內容
1.辦理校區建設計畫之籌畫及預算編擬。
2.辦理營繕工程預算審查、招標採購、簽約、施工品質、管理督導、驗收結算等業務。
3.管理既有建築物及機電設備之維護與更新。
4.配合政府法令規定申報相關作業。
5.管理校園環境清潔與園藝維護。
6.綜理營繕及事務性校務行政事項。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之處理。
三、徵聘條件
1.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請檢附有關學歷及最高學歷證明。
2.具土木建築類實務工作經驗5年以上,請檢附證明文件及歷年工作加保證明。
四、待遇
依本校專任行政人員薪資標準辦理,並可視資格及經驗核敘。
五、聘期
起聘日依本校人事時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