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工地主管指示,就所負責工項指揮及監督施工人員,以控制工程進度與施工品質及查核 2.依據施工圖進行工程檢討與審查 3.確保施工現場安衛設施符合相關法規,監督施工人員配戴相關安全器具 4. 工地事務處理、工程文書資料彙整建檔/材料檢驗之相關紀錄(如施工日報表、材料驗收、施工查驗等) 5.其他主管交辦之事項處理
1. 負責接案工程發包及成本預算控制。 2. 負責分項工程現場指揮。 3. 負責分包商施工之監督與評估。 4. 依據施工圖進行工程檢討與審查。 5. 控管施工進度與品質。 6. 執行分項工程及安全衛生自主檢查。 7. 負責進場物料的驗收、檢驗與堆置管理。 8. 協調工程事務與勞務。 9. 製作、整理、保存施工紀錄與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