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接知名品牌客服專線,於線上即時提供客戶資訊並解決客戶問題。 2.委善處理客戶問題,並在需要時將客戶訴求反應予品牌相關單位。 3.非電話行銷,無需推廣。 4.具備電話客服經驗一年以上佳。 【上班時間】 ★早、午輪班★ 早班 08:00 ~ 17:00 午班 13:00 ~ 22:00 【上班地點】 臺北地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70號8樓(近捷運國父紀念館2號出口) 臺中地區: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81號15樓之2
1.教案&FAQ編制與維護。 2.課程教學(包含課程表安排及授課)。 3.提升訓練績效(優化話術/簡化流程)。 4.品質管理:側聽評核、針對側聽內容提出檢討流程/話術。 5.依人員狀況提出適當課程需求。 ※電話客服中心經歷2年以上※ ※客服中心訓練經驗2年以上※
1.管理專案進度及服務品質管理。 2.客戶與公司內部各單位溝通協調及關係維護。 3.基礎數據分析與流程規劃整合能力。 4.具備問題分析與解決能力。 5.主管交辦事項。
1.負責客戶專案及各類別專案管理。 2.客戶與公司內部各單位溝通協調及關係維護。 3.基礎數據分析與流程規劃整合能力。 4.具備問題分析與解決能力。 5.須具備基本訓練及授課技能。 6.主管交辦事項。
1.0800客服專線接聽及處理。 2.跨部門溝通協調,問題解決。 3.學習公司各項專案執行流程。 4.依照作業流程提供客戶服務,並維護客戶關係。 5.其他主管交辦事務。 【上班時間】 小夜班 17:00 ~ 02:00 ★(22:00以後下班者)享夜勤津貼。 ★無需輪值大夜班。 ★月休8-10天。 ★非派遣/業務性質工作,無需推銷。 ★薪資+班別津貼+排班獎金+評核獎金。
1.接聽0800客服專線、處理客戶需求及抱怨問題。 【具客服夜勤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班別時段: 【固定班】-夜班 22:00 ~ 08:00 ★【22:00以後下班者】享有夜間津貼 ★月休8-10天 ★非派遣、業務性質工作,無推銷業績壓力 ★新人期間-班別時段:08:30-17:30 ★培訓期間-班別時段:13:00-22:00、17:00-02:00
1.負責貴賓會員問題諮詢及問題解決。 2.客訴處理及安撫。 3.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上班時間】 早、午輪班 08:00 ~ 22:00 ★★英日文可溝通,優先錄取並提供語言津貼 ,提供語言津貼★★ ★無需輪值大夜班。 ★月休8-10天。 ★非派遣/業務性質工作,無需推銷。 ★薪資+班別津貼+排班獎金+評核獎金。
1.0800客服專線接聽及處理。 2.跨部門溝通協調,問題解決。 3.學習公司各項專案執行流程。 4.依照作業流程提供客戶服務,並維護客戶關係。 5.其他主管交辦事務。 【上班時間】 早班 08:00 ~ 17:00 午班 13:00 ~ 22:00 ★(22:00以後下班者)享夜勤津貼。 ★無需輪值大夜班。 ★月休8-10天。 ★非派遣/業務性質工作,無需推銷。 ★薪資+班別津貼+排班獎金+評核獎金。
1.文字客服(1-2)年服務經驗。 2.依照客服作業流程提供客戶服務。 3.略有客戶服務流程執行能力。 ★上班地點: 台北-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70號8樓 ★上班時間: 早班 09:00 ~ 18:00 午班 13:00 ~ 22:00 (上述上班時段可面議) ★(22:00以後下班者)享夜勤津貼 ★無需輪值大夜班 ★月休8-10天 ★非派遣/業務性質工作,無需推銷 ★薪資+班別津貼+排班獎金+評核獎金
1.接聽0800客服專線及障礙排除(專線電話客服)。 2.依照客服作業流程提供客戶服務,擅客戶關係維護。 3.略有客戶服務流程規劃能力。 4.略懂專案執行,可接受專案能力培養。 5.有專案問題解決能力尤佳。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上班地點: 台北-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70號8樓 ★上班時間: 早班 07:00 ~ 16:00、08:00 ~ 17:00 午班 13:00 ~ 22:00 (上述上班時段可面議)…
1.負責客服團隊管理。 2.顧客滿意指標維護。 3.人員教育訓練。 4.專案管理。 5.主管交辦事項。 ★早、午輪班 早班 08:00 ~ 17:00 午班 13:00 ~ 22:00 ★(22:00以後下班者)享夜勤津貼 ★無需輪值大夜班 ★月休8-10天 ★非派遣/業務性質工作,無需推銷 ★薪資+班別津貼+排班獎金+評核獎金
1.負責接聽0800客戶服務專線,提供諮詢服務,並協助客戶解決問題。 2.反應佳、具責任感。 3.無業績壓力。 4.可配合平日或假日排班(上班時段:08:00~22:00 時段任選)。
1.客服團隊管理。 2.專案管理。 3.人員教育訓練。 4.顧客滿意指標維護。 5.簡報能力。
1.一般行政作業。 2.報表製作及傳送。 3.客戶端事務處理/結案、請款作業。 4.客戶端事務處理。 5.備援值機。 6.主管交辦事項。